日照的長短與農業(yè)生產密切相關,所以日照時數是所有氣象臺站必須觀測的項目。
太陽中心從出現在一地的東方地平線到進入西方地平線,其直射光線在無地物、云、霧等任何遮蔽的條件下,照射到地面所經歷的時間,稱為“可照時數”。太陽在一個地方實際照射地面的時數,稱為“日照時數”。日照時數以小時為單位,可用日照計測定。日照時數與可照時數之比為日照百分率,它可以衡量一個地區(qū)的光照條件。
測定日照時數的儀器有:
(1)暗筒式日照計:一個圓型暗筒上留有小孔,當陽光透過小孔射入筒內時,裝在筒內涂有感光藥劑的日照紙上便留下感光跡線,利用感光跡線可計算出日照時數,這是氣象臺站常用的儀器。
(2)聚焦式日照計:利用太陽光經玻璃球折射聚焦,在日照紙上留下燒灼的焦痕,根據焦痕的總長度即可算出日照時數。
(3)光電日照計:根據1981年WMO第八屆儀器和觀測方法委員會建議,用太陽直接輻射強度≥120瓦/平方米作為日照閾值。使用閾值為120瓦/平方米的直接日射表作為日照基準儀器,當太陽直接輻射照射到受光元件時,受光元件輸出與直接輻射相對應的脈沖電壓,當脈沖電壓幅度超過閾值電壓時,輸出一個時間脈沖,作為日照時數記錄下來。